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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登记

技术合同相关知识

  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订立的确定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合同种类

· 技术开发 · 技术转让 · 技术咨询 · 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合同
· 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
· 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合同。
· 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各方就共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
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转让、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
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合同相关政策

· 卖方中介方可以从技术交易的净收入中提取25%的奖酬金。

· 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从技术交易的净收入中提取不超过50%的奖酬金。
· 买方可以在留利中一次性提取实施该项技术新增利润的3%-5%。

以上奖励费用不计入单位工资总额,凭技术合同登记处开具的“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到开户行提取现金。(需按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4]001号文件规定:

· 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行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技术性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 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
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规定:

· 对单位或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技术合同登记流程:
网上申报 > 合同文本 > 登记处认定 > 盖章 > 核定实现额 > 奖酬金
联系方法
·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合同登记处420室
·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永外西革新里98号
· 邮编: 100077
· 联系人:王淑娅
· 电话:(8610) 67235945
· 传真:(8610) /67235945

· 电子邮箱:bstcc@bst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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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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